主题:“零首付”购房推陈出新,暗藏巨大法律风险
- 发表于2014-06-05
原来还有这么多未知风险啊,还真不敢轻易零首付买房了。
- 发表于2014-06-06
首付还是尽量攒够了再买房吧!
- 发表于2014-06-06
风险好大啊,还是多了解下吧!
- 发表于2014-06-06
之后不是还要交钱吗。。。。。
- 发表于2014-06-06
不错
- 发表于2014-06-06
也就是一个楦头
- 发表于2014-06-06
都是骗人的!
- 发表于2014-06-06
不靠谱啊
- 发表于2014-06-06
学习了
原来还有这么多未知风险啊,还真不敢轻易零首付买房了。
首付还是尽量攒够了再买房吧!
风险好大啊,还是多了解下吧!
之后不是还要交钱吗。。。。。
不错
也就是一个楦头
都是骗人的!
不靠谱啊
学习了
“不花一分首付款,就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。”对众多住房“刚需族”而言,这无疑是充满诱惑的“馅饼”。
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出现“零首付”促销楼盘,多家知名房企推出首付分期等方式,为购房者提供更多便利购房的金融手段。
有关专家在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真正意义上的“零首付”是不存在的,购房者很可能会陷入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的各种圈套中,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害,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。
法律专家提示广大购房者,通过欺骗银行获取更多贷款,会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,可以视为违法行为。另外,合同法也规定,存在“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”情形的可视为无效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