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让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日前,市廉租住房领导小组《2008年廉租住房申请对象标准、廉租住房保障标准、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》正式出台,将城市低收入家庭也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,并提高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。
新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:城市区经2007年11月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符合条件,已建立住房需求档案的家庭,即人均月收入350元以下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者。
廉租住房保障标准: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差面积补贴。譬如:符合条件的家庭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,将对未达到15平方米的7平方米进行廉租住房补贴。
租赁补贴标准: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6元,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8元,该标准从2008年1月起实施。